内蒙古一药业有限公司被罚11000元
来源:pokerking官方客服 发布时间:2026-06-25 01:01:25 浏览量:21 次
近来,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某药业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或具有药品出产、运营资历的企业购进药品被罚11000元。
2026年4月,乌海市海勃湾区商场监督办理局接到海勃湾区医疗保证局移送的一条药品追溯码头绪。线”的药品存在重复出售的不正常的状况,涉案单位为乌海市某药业有限公司。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展开现场查看。
经查,上述追溯码对应的药品为江西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复合维生素B片(批号:240702)。该药品系当事人于2025年7月从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店购入,共购进1盒,进价为64.00元/盒,出售价格为138.00元/盒,已悉数售出。
尽管当事人可提供出售清单(随货同行单),但供货方仅为零售药店,不具有药品批发运营资历。据此确定,其行为构成未从具有药品出产、运营资历的企业购进药品。经确定,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办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则,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办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相关规则,决议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74元;处以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医保基金办理显着问题专项整治中,经过药品追溯码大数据筛查发现的典型违法事例,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含义。
药品追溯码是每一盒药品绝无仅有的“电子身份证”。本案中,正是凭仗追溯码“重复出售”的反常预警,监管部分才得以精准确定违法头绪,完成对“回流药”及不合法途径购药行为的有用冲击。
药品安全重于泰山。各药品运营单位应引以为戒,严厉执行药品进货查验准则,有必要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禁止为贪图便宜从零售药店、个人或无资质单位进货。一次幸运,可能会换来的是万元罚单。
医保基金是大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商场监督办理部分将继续深化部分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法,严厉冲击各类药品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切断不合法利益链条,实在保证大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上一篇: 央视《新闻联播》:跨国公司深耕我国商场 同享展开新机会
下一篇: 把握发展机遇 推动交流合作

服务热线:

